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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改燃气管,就是犯法!!!

  • 文章来源:[ 原创 ]
  • 添加时间:2026年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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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管道,并非只是一根普通的管子,它如同家庭中的"隐形生命线",一旦被随意触碰,就可能演变为安全隐患的导火索。室内燃气管道因户而异,且装有保障安全的关键阀门,个别用户因不了解其专业性与危险性,私自拆改,极易因接口不严、操作不当引发燃气泄漏
案例警示:私改管道,危害严重
近期,某市一住户因自行连接燃气管道,导致接口处缓慢漏气,遇明火后突然发生闪燃,不仅家中财物损毁,更危及整栋楼的安全。类似因私改燃气管道引发的险情并非个例,极易引发严重的后果。
<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>>刑事责任:[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]
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、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,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、交通设施、电力设备、燃气设备、易燃易爆设备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<<城镇燃气管理条例>>燃气管理部门行政处罚
第四十九条 擅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,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
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第五十一条侵占、毁损、擅自拆除、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等破坏燃气设施的,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改造、拆除燃气设施,务必提前向燃气公司咨询清楚,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。私自改动燃气管道不仅风险巨大,更是违法行为,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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